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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想把骨灰撒入大海?稳住!小心操作不当,爹没了,还得去坐牢

滚滚长江东去,汇入辽阔大海,12月11日,敬爱的江泽民同志的骨灰伴随着缤纷的鲜花一起缓缓撒向无垠的江海,江海呜咽,寒风卷起层层浪花,痛悼伟人的离去。



在我国历史长河中,“魂归大海”的名人伟人其实并不少,除了江泽民同志选择以海葬的方式继续守护祖国外,像刘少奇同志、周恩来总理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逝世后都是选择把骨灰撒向大海里。

包括邓小平同志,1997年在北京病逝后,他的遗愿也是希望能把骨灰送往祖国的万里海疆,以这样的方式与祖国和人民同在。

在90年代,我国的丧葬方式还停留在传统的土葬和火葬,而邓小平同志的“骨灰撒大海”,让海葬慢慢掀起了阵阵热潮。



现如今又一位伟人离我们而去,伴随着鲜花魂归江海,正所谓“青山埋忠骨,江海葬伟人”,在未来10年海葬将成为最流行、最热门的丧葬方式。

不要觉得难以置信,现代海葬已经被国家列为了“新型环保生态葬”,它与树葬、草坪葬、塔葬、花葬、壁葬有着异曲同工之处,都是当下大力提倡的绿色安葬方式。

这种环保的殡葬方式,是彻底解决骨灰入土占地问题,节约殡葬支出最有效的处理方法之一,未来也会成为骨灰处理的最好办法。

一、在“名人效应”的推波助澜下,海葬的优势越来越明显。



这种骨灰撒海的方式由来已久,最早是起源于北欧海盗,后来被海军所采用,可以说是海上最古老而哀痛的仪式,不过海葬最初时是直接将逝者包裹好后沉入海中,后来慢慢改为了把逝者遗体烧成骨灰后,再把骨灰撒向大海,这样操作既能体现回归自然的理念,又能绿色环保。

海葬在国外特别流行,根据日本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在378名古稀老人当中,其中有70%的老人表示愿意在去世后将自己的骨灰撒入大海。

我们中国人讲究“人死为大”和“入土为安”,再加上国家大力提倡火葬,因此火葬带动墓地需求量大增,导致墓地的价格逐年增高。比如说像上海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墓地费堪比房费,自2008年以来,北京墓地价格年均上涨幅度基本都在25%以上,像一些比较火爆的公墓,有钱也未必能买到心仪的墓坑。



而且很多人总认为墓地买完后就能一劳永逸了,但实际上墓地的使用年限只有20年,具体来说是每20年就要向墓园缴纳一笔护墓费,如果子女不按时去缴纳,那么墓园就有权利把墓地铲平,把墓地重新上市,二次出售。

相较于火葬而言,海葬的优势就充分体现出来了。

1、相较于土葬和火葬,海葬真的非常省钱。

2018年9月,深圳市民政局出台《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逝者为深圳市户籍的,经办人在办理参加节地生态安葬手续时,可申请海葬奖励,标准为每具骨灰3000元。



根据哈尔滨新闻网的资料显示,集体海葬的基本费用为3000元,两位家属可以携带两份骨灰,也就是一份骨灰只需1500元。当地为了鼓励骨灰撒海,从 2016年4月起,黑龙江省全面实施骨灰海葬补贴政策,即每户骨灰海葬补贴标准1000元(一户居民原则上可携带两份骨灰)。

骨灰撒海不需要人们为逝者购买墓地,在人死后走一个火化的流程后,把骨灰直接撒向大海,这节省了一大笔开支,而且有些城市针对骨灰撒海还有骨灰补贴金,只要凭借海撒相关证明,前往相关部门申领海葬补贴就行。

2、海葬能给儿女后代们减负。



很多老年人在活着的时候就赶紧给自己买好了墓地,免得未来墓地费太贵给儿女们造成经济负担。虽然墓地是买好了,但无形中也给儿女们带来了压力和负担,只要父母有墓地,儿女们每年忌日就必须要去拜祭,如果不拜祭就会遭到世人的口舌,儿女自己心里也有负担。

但是海葬形式的出现,让子孙后代祭祀亲人更加便利,不用千里迢迢赶回墓地,就算临时有事无法回来拜祭,也可以有墓园专业的工作人员代为祭祀,同时很多墓园都推出了“网上祭奠”、隔海遥思等多种祭拜方式,听上去也特别的方便省事。

3、给自己省了不少麻烦,更不用操心身后事。



现在的墓地都是20年一续交墓地管理费,如果管理费到期不续费,骨灰就会被清理走。也就是这个原因,很多老人就对未来特别担忧,担心儿女以后不给自己续交管理费,经常纠结这个问题,很容易引起家庭矛盾。

但骨灰撒海算是彻底的打消了这个顾虑,撒向大海的那一刻,就不必再去操心身后事了,真正做到了一了百了,彻底回归大自然,让自己和儿女们都解脱了。

二、墓地太贵想把骨灰撒入大海,私自海葬违法吗?

看到此或许很多人会想:既然海葬的好处这么多,那么我随便找一个河沟把骨灰撒了不就行了?

当心!私自海葬操作不当,不仅爹没了,还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



这并非危言耸听,先来看一个真实新闻案例:

2005年10月22日,王先生将父母骨灰海葬。

2012年7月,王先生被三个兄妹起诉到一审法院,三个兄妹称父母生前未对骨灰处理留有遗嘱,父母的骨灰一直都由王先生保管,直到2012年6月份时,他们才知道王先生已经将父母骨灰海葬,他们认为王先生私自处理父母骨灰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祭奠权,要求王先生分别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

王先生则辩称,父母生前曾留有口头遗嘱要求将骨灰进行海葬。

2005年5月20日,他曾在家庭会议上告知了三个兄妹关于要把父母海葬一事,但是他们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2005年10月初,王先生再次电话通知三人共同参加海葬仪式,但三人因故没来参加,王先生认为三个兄妹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诉讼时效,不同意赔偿。



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王先生赔偿三个兄妹每人2000元,王先生不服,提出上诉。

二中院认为,王先生有义务通知三兄妹参加海葬仪式,王先生虽辩称已履行通知义务,但未能举证加以证明,一审判决认定王先生未尽到告知义务,存在过错,使三人错过参与父母殡葬仪式的机会,给三人造成精神损害,该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

最后法院宣判的结果是:王先生需要赔偿兄妹三人一人2000元,共6000元精神抚慰金。

那么个人私自海葬到底违法吗?

答案:不仅违法,还违德。

1、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丢弃他人尸骨、骨灰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根据梧州市殡葬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私自在内河水域进行河葬互动,违反了有关规定,因为抛撒骨灰的海洋区域必须是经过海事部门划定的专门区域。

如果私自海葬,骨灰很容易聚集在水流较缓的弯道处,影响到江河上船只的正常运行,因为遗体火化后的骨灰里会存在数量、体积不等的钙物质,这种物质不易溶于水,且体积比水轻,不会沉在水底,只会浮于水面,骨灰长时间不溶解就会成团的聚集。

4、私自抛撒骨灰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因为城市里的内河水会沿途经过城市的饮用水源地,会污染到居民的饮用水。

5、如果要骨灰撒海,需要经过所有近亲属的一致同意才能处理骨灰,否则其中任意一个近亲属都有权利起诉侵犯他的祭奠权。

三、个人如何申请办理海葬?



如果想要给逝者海葬,有以下三种方式。

1、火化前申请海葬。

当逝者遗体运送至殡仪馆后,家属可以和殡仪馆签署《骨灰海葬(自然葬)享受免费殡仪葬服务承诺书》,在火化结束后凭借这个承诺书和火化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前往指定的海撒办公室办理海葬登记业务。

2、火化后申请海葬。

在火化后申请主要指:如果家属不确定用哪种方式安葬,等到火化完成后,骨灰寄存到期需要续费的时候,家属突然想用海葬方式来为逝者举办葬礼。这是时候属于火化后申请,家属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海撒办办理海葬登记业务。



3、包船海葬申请。

上面这两种都属于集体海葬,使用的也都是集体海葬船,参加的都是公益性质的免费海葬。如果有些家属不想跟其他人一起举行海葬,希望能给逝者一个更加庄重的海葬仪式,可以去当地的殡仪馆咨询一对一的包船海葬服务,一般这种服务都是一些殡仪公司负责的,费用方面根据不同的要求也会不同。

四、骨灰撒海的要求很多,申请前最好提前了解相关事宜。

很多人以为海葬就是找个水沟把骨灰一撒就行,其实并不是,海葬虽然价位便宜,但流程并不比火葬少,也有着一套完整的海撒程序,并且海葬对于场地的选择也是有要求的。



1、海葬的场所必须避开渔场、钓场、和海上一些交通要道,并且附近没有大量的船只聚集,利用船舶到达海葬地点后,就可以进行后续的海葬环节了。

2、在海葬前,还是需要先把遗体进行火化,而且火化后的骨灰还需要进行二次加工。为了不污染海洋的环境,大块的骨灰不能直接抛洒,需要磨成粉状(2mm以下),并用水溶性纸张包裹好。

3、海葬又分为海撒和海葬两个环节,具体选择哪一个可以跟殡仪馆工作人员沟通,当然不同的选择价位也是不同的。

4、海撒就是直接把骨灰伴随着花瓣撒向大海;海葬就是把骨灰装入降解罐中下葬到海底,下葬的位置会有导航系统定位具体的经纬度,方便以后家属拜祭。

写到最后。

在未来,从环保的角度看,新型的殡葬方式可能会代替墓葬成为主流。很多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海葬不吉利,其实无论以何种殡葬方式下葬,大家最后的结局都是融入到自然中去。

我个人认为,与其让花十几万元买的墓地在未来变成“无主墓”,还不如火葬后直接把骨灰撒入大海一了百了来的干脆利落。花开花落一轮回,生命源于自然又回归自然,这样既践行了国家倡导的“绿色殡葬”理念,又给儿孙减轻了丧葬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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